个税精灵2024年最新个税计算器
首页 > 个税资讯 > 正文

单位单方解聘职工,年终奖被扣发咋办?

发布时间:2017-09-13阅读数:2898

51网讯(记者?向晓文)8月13日,来蓉务工人员金某某来电咨询称,2015年1月,他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至2018年1月。后因双方发生争议,公司停发了他年终绩效考核奖金。2017年2月,该公司以他违反公司旷工、未进行年底考核等规章制度为由,向他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单方面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但金某某称,公司并无相关证据,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问:被公司扣发的年终奖,能要回吗?遇到此事,该咋办?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英占。王英占律师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权利时,不仅要具备事实依据,同样要注意程序规范。

王律师指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公司以金某某违反旷工、未进行年底考核等规章制度为解除其劳动合同,但据金某某的讲述,他并没有违返相关规章制度,事后他向当地工会咨询后发现,该公司并没通知工会。因此,王律师认为,公司解除金某某的劳动合同违法。王律师建议:金某某可向公司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索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并可索要被扣发的年终绩效考核奖金。

在此,王律师提醒广大用工单位,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规范用工,要积极组建工会组织。在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时,要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让工会发挥正常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