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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年终奖收入增加,收入反而减少?

发布时间:2017-09-19阅读数:3760

为什么年终奖收入增加,收入反而减少?我国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采取的是超额累进所得税制。

按照年终奖缴税规定,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3500元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适用税率为年终奖总额除以12,再按照对应级数确定。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年终奖的税率是按12月平均计算的,速算扣除数却只计算1次,相当于少减了11个月的速算扣除数,所以导致了年终奖临界点的出现。

所以年终奖超过临界点108000时,就会出现年终奖增加,收入反而减少的现象。

临界点一共有6个,年终奖各个“盲区”临界点节税计算表格。

年终奖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