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7-09-20阅读数:47685
摘要: 2019年1月1日新个税法实施后,每月发放工资时,单位扣缴税款将由现行代扣代缴改变为预扣预缴。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劳务报酬税率表
一、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 - 800元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 (1 - 20%)
说明:
1、劳务报酬所得在800元以下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劳务报酬所得大于800元且没有超过4000元,可减除800元的扣除费用;
3、劳务报酬所得超过4000元的,可减除劳务报酬收入20%的扣除费用;
二、案例说明
小李2018年因给某电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工作,收取了6000元的劳务报酬,其劳务报酬收入所得金额超过4000元,应纳多少个税?
应纳税所得额 = 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 × (1 - 20%) = 6000 × (1 - 20%) = 4800应纳税所得额4800元没有超过20000元,处在劳务税率表的一级,适用20%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4800× 20% - 0 = 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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