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30阅读数:10150
2018年就要到了,很多单位要发年终奖了,由于现行个税税法的计算规则特点,如果不仔细筹划安排一下,很有可能落入年终奖的个税“盲区”,导致公司多发的钱抵不过员工新增的个税金额。
一、最简单的筹划就是千万不能让年终奖金在“盲区”范围之内,见下表所示。
如果年终奖进入“盲区”,那就将超出“盲区”临界点的部分移入工资,当作工资计税。
二、把年终奖与年终奖发放当月的工资进行分配筹划,即工资加上年终奖金的当月总收入不变,合理分配工资金额与年终奖金额,达到个税缴纳最少的理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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