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个人所得税APP功能大更新!手机可查收入纳税明细了!
发布时间:2020-01-03阅读数:33553
一夜之间,个人所得税APP功能大更新!其中,开放【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备受关注。据了解,该功能可供纳税人查询2019年之后的收入数据,并可对有疑义的收入数据发起申诉。
查询步骤详解
第一步:下载最新版本的个人所得税APP,并登录。
第二步:首页—“常用业务”—“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或者首页—“服务”—“申报信息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第三步:点击进入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页面。
第四步:选择税款所属年度,默认是“2019”。
第五步:选择所得类型,是“全部”,还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中的一项。
情况一:选择“全部”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所得的纳税信息,将全部合并显示在一个汇总列表页。
页面上方显示的是:应补(退)税额(元)
页面下方显示的是:每项所得的详细信息
51个税提醒,纳税人可以在该页面,选择其中一项纳税信息,点击进入,了解收入纳税明细详情。
以某项“正常工资薪金”为例,详情页内容可分为三个部分:
1、纳税明细信息:收入、应补(退)税额。
2、纳税明细—基础情况:所得项目、申报表类别、扣缴义务人名称、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渠道、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
3、计税详情: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额。
情况二:选择单一所得类型
以“工资、薪金”中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为例:
点击查询,即可进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纳税明细页面,里面详细介绍了每笔收入的税款所属期、应补(退)税额、扣缴义务人等信息。
51个税表示,与勾选“全部”相比,勾选单一所得,只能看到该项所得的具体纳税信息,不能看到综合所得全部纳税信息。
对于那些收入来源复杂的纳税人来说,最好还是勾选“全部”,才能看得更全面。
当然,只有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也可以勾选“全部”,核查一下自己的纳税信息是否准确,有没有被冒名申报。
异议申诉处理
根据规定,纳税人如果对查询结果中的记录有异议,可以点击页面右上角的“申诉”或“批量申诉”按钮,进行异议申诉。
其中,“批量申诉”的操作流程如下:
(1)点击“批量申诉”,选择单位名称,点击查询;
(2)筛选需要申诉的税款所属期,“全选”或勾选具体的申诉记录,点击“下一步”;
(3)填写申诉原因,其中,申诉类型包括:目前在职、从未在职、曾经在职,点击“提交”。
51个税提醒,在正式提交申诉信息前,对申诉内容仔细确认,若提交虚假申诉信息将影响您的个人信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外,如果纳税人想了解申诉记录的处理进度和处理情况,51个税表示,具体的“申诉记录查询”方法如下:
方法一: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页面上方的“我要查询”—在其他查询里面,找到“异议处理查询”,可以查询已发起的申诉事项处理进度。
方法二: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页面下方的“服务”—在其他查询里面,找到“异议处理查询”,申诉事项里面就有“收入纳税明细”的选项。
【个人所得税查询的四大焦点】
焦点一:个税查询很重要,无关收入可申诉
自从个人所得税APP开放“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之后,一些纳税人声称:自己未达个税起征点,不用查!
这里51个税得强调一下:不查个税,容易摊上大事儿!
当心,个人身份信息被不法企业盗用进行虚假申报。
虽然你未实际得到该笔收入,但是,年度汇算的总收入却“被增加”,纳税额也会随之增加。
此外,有个税申报记录,部分政府性津贴、公租房等福利待遇也会受影响。
所以,大家不要忽视个税查询的重要性。
如果在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页面,有你认为申报内容有误的,可直接通过分项或批量申诉功能进行投诉哦!
焦点二:可查综合所得,18类收入纳税明细
2019年实施的个人所得法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
目前,个人所得税APP开放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也是只能查询综合所得有关的纳税情况。
具体如下:
1、工资、薪金:正常工资薪金、外籍人员正常工资薪金、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外籍人员数月奖金、内退一次性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个人股权激励收入、年金领取、提前退休一次性补贴、央企负责
人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金、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金。
2、劳务报酬:一般劳务报酬所得、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证券经纪人佣金收入、其他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换句话说: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在个人所得税APP是查不了的。因为这五项所得并未纳入综合所得计税,属于分类所得部分。
如果纳税人想知道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纳税情况,可以向扣缴义务人咨询,或者携带有效证件,前往办税大厅查询。
焦点三:应补(退)税额改成“已申报税额”
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税。
而平时,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缴纳的个税,属于预扣预缴税款。
等到年度终了,纳税人需要将综合所得的全部收入和可以扣除的费用进行汇总,收入额减去费用、扣除后,适用3%—45%的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
有纳税人要问了:如果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该怎么办?
关键步骤来了——次年3月至6月,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例如: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51个税表示,如果汇算清缴时,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可以申请退税!同理,如果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则应当补税!
需要注意的是:在个人所得税APP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时,如果看到“应补(退)税额”有关的数字,不要慌哦!
这是预扣预缴税款,并不是纳税人最终需要补税或者退税的金额。
不得不说,这些专业性词汇,理解起来,确实吃力!
值得一提的是,个人所得税APP已在收入纳税明细详情页里面加了“说明”——申报表类别: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
最新消息!个人所得税APP优化了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
其中,“应补(退)税额”改成了“已申报税额”,51个税在此为国家税务总局点个赞!
“应补(退)税额”这个词汇,太容易让纳税人误以为自己需要补税或者退税,换成“已申报税额”,代表着纳税人已经申报个税金额,不容易产生歧义!
另外,底部的“计税详情”也被删掉了。
之前,显示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和“已缴税额”这五个词汇,把纳税人搞得头昏脑涨!
51个税也没闲着,一个劲地给纳税人解释词汇意思及计算方法。
对于没有税务知识的纳税人来说,压根不能理解!
现在好了,“计税详情”不再显示,纳税人也不用太揪心!眼不见,心不烦!
焦点四:遇到“税率跳档”,个税越扣越多
在查询2019年纳税收入明细时,不少纳税人反映:自己的个税缴纳金额突然“猛增”,不知道怎么回事?
上文51个税已经跟大家讲了,个人所得税APP提供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只能查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
所以,大家要重点了解一下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方法。
以综合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所得为例:
很多纳税人吐槽“个税越扣越多”,原因就在于:平时预扣预缴时,工资、薪金实行了“累计预扣法”。
随着月份的增加,累计收入就不断增加,增加到一定程度就会“税率跳档”,一部分收入按高税率计算个税,导致“前低后高,逐月增加”现象。
不过,51个税提醒大家,出现税率跳档,不代表“税负增加”!
对于只从一处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来说,他每个月预扣预缴的税款的总额基本是等于年度的应纳税税额。
另外,税务机关设置这么复杂的算法是有用意的!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的,无需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这样一来,大部分纳税人就不用为汇算清缴而烦恼了,税务机关的工作量也能减轻一些!
【重要提示】了解个人全年收入是进行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第一步!广大纳税人要及时查询2019年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大项18类收入明细和已申报个税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