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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失业保险新政策:对照6个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看看你能否享受?

发布时间:2020-06-18阅读数:67142

摘要:人社部、财政部发布2020年失业保险新政策,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限;符合条件者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两类失业农民工可申领生活补助!

对于尚未找到工作的失业人员来说,这有一条好消息:人社部、财政部发布2020年失业保险新政策,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限;符合条件者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两类失业农民工可申领生活补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规定:

1、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

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2、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3、阶段性扩大失业农民工保障范围

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不超过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失业农民工,按参保地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

4、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5、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

各地要优化经办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取消附加条件,让参保失业人员方便快捷得到保障。

参保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可不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

经办机构应通过核验参保信息库中的参保缴费信息,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对应的失业状态,不得增加其他义务、条件或时限要求。

各地要在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基础上,于6月底前实现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线上申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全国线上申领入口,并向地方提供全国参保信息联网核验服

务。

@失业人员,这些便民措施来帮你!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部分企业面临着生产经营的困难,部分劳动者也面临着失业的风险。

一起来看看,人社部门有哪些措施来帮助失业人员!

1、畅通入口

就是加快完善失业登记统一平台

人社部已经开通了失业登记全国统一入口,失业人员可以通过手机、电脑等提交失业登记的相关申请,查询审核办理的有关进度,足不出户即可掌上办理失业登记。

同时,失业人员也可以登陆各地线上失业登记平台,或者到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2、优化服务

就是可以享受四项免费的就业服务

包括就业创业政策法规的咨询、相关扶持政策的受理服务,人力资源市场的供求信息、职业培训、见习岗位等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开业指导,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申请针对性的就业援助。

3、强化扶持

就是可按规定申请相关扶持政策

自主创业的,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额度最高可以达到20万元。

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中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以工代训的,还可以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4、提供保障

就是参加失业保险的登记失业人员可以同步申领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