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虽严重,税收优惠送温暖!这些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别忘记享受!
发布时间:2020-07-31阅读数:21579
说起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大家可能都不陌生了。尤其是今年年初,疫情爆发,国家出台了许多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让不少经营困难的个人和企业感受到了税收层面的关怀。但紧接着,连日来的暴雨又来了。不少个人和企业的财产都受到了严重损失,生产经营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灾难无情人有情,每次遇到自然灾害,除了积极的抗洪救灾外,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也是往往紧随其上。51个税整理遭受自然灾害,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一定不要错过!
一、企业所得税
1、财产损失可以税前扣除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之后的余额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资产损失,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根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纳税人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政策依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2、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二、个人所得税
1、 获得救济金、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获得救济金、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2、困难补助费免征个所得税
个人因受灾害影响,生活困难,取得的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3、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4、减征个人所得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三、增值税
1、受损商品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资产损失,不属于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的“非正常损失”,损失的资产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继续参与应纳税额计算。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2、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四、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1、停用房屋免征房产税
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2、困难性减免
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
政策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五、契税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契税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政策依据:《契税暂行条例》
六、印花税
凡附有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证明文件的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七、车船税
1、受灾车船减免
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政策依据:《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2、报废车船退还车船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政策依据:《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八、资源税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政策依据:《资源税法》
总得来说,在税收政策方面,确实因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损失的,都有一定的减免,个别地区财政充裕,可能还有额外个人和企业补贴。但各地区由于灾情不同,所以是否减免以及减免幅度都不相同。相关规定的解释与执行还要以当地税务部门的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