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税政策迎新调整:职场新人和实习生的个税怎么算?(附案例解读)
发布时间:2020-08-03阅读数:41545
这几天,“个税政策迎新调整”的消息登上各大媒体头条。然而,不少职场新人和实习生表示:看不懂个税怎么算的?
今天,51个税结合案例解答:职场新人和实习生,你们的到手工资是怎么“变多”的?
政策依据:《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1、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
案例1
大学生马小云,2020年7月毕业后进入某公司工作。假设当月公司向其发放工资15000元,马小云个人缴付“三险一金”3000元,且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及扣除情况。
【老办法】
马小云在预扣预缴时,可扣除的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即:1×5000=5000元
本期需预缴个税为:(15000-5000-3000)×3%=210元
【新办法】
马小云在预扣预缴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即:7×5000=35000元
由于本期可扣除的减除费用(35000元)大于本期工资金额(15000元),所以,无需预缴个税。
案例2
家庭主妇张小星,2020年1月至6月份一直未找到工作,没有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7月初找到新工作并开始领薪。假设当月公司向其发放工资10000元,张小星个人缴付“三险一金”1000元,且在2020年度填报了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除此之外,无其他收入来源及扣除情况。
【老办法】
张小星在预扣预缴时,
减除费用为:5000元
“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1000元
专项附加扣除为:1000元
本期需预缴个税为:(10000-5000-1000-1000)×3%=90元
【新办法】
张小星在预扣预缴时,可扣除的累计减除费用为:7×5000=35000元
与案例1相同,由于本期可扣除的减除费用(35000元)大于本期工资金额(10000元),所以,无需预缴个税。
51个税表示,从过去可能出现的“先扣税后退税”,再到如今的直接少扣税,虽然个人的纳税总额基本保持不变,但对于收入较低的新入职人员来说,个税新政可以帮助他们增加了当月收入的现金流。
2、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
实习生王小健,2020年7月份在某公司实习取得劳务报酬8000元,无免税及其他扣除情况。
【老办法】
王小健在预扣预缴时,本期需预缴个税为:8000×(1-20%)×20%=1280元
【新办法】
王小健在预扣预缴时,可扣除的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在本单位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数计算。
即:1×5000=5000元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实习生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与工资薪金所得的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一致。
本期需预缴个税为:[8000×(1-20%)-5000]×3%=42元
对比计算结果可知,较老办法,王小健少预缴个税1238元。这笔税款对实习生来说,真的有点“香”!
51个税表示,过去,实习生往往会“先多预扣个税,次年再退税”,今后,实习生当月就可以直接少扣一些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