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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新标准出炉,你的个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变!

发布时间:2020-08-17阅读数:42070

摘要:公积金基数怎么算?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51个税提醒,2020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新标准出炉,你的个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变!

进入2020年8月份,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基本结束。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超过60座城市发布了公积金缴存调整方案。

问题来了——

1、2020年公积金基数怎么算?

2、2020年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3、2020年公积金缴存调整会有什么影响?

来来来!51个税告诉你答案!



一、公积金基数上限不得高于平均工资3倍

根据《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规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凡超过3倍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那么,问题来了:公积金基数下限如何确定呢?

51个税提醒,公积金基数下限一般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挂钩”。

例如:

广州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

二、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根据《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规定: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

缴存单位可在5%至当地规定的上限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2020年北上深公积金缴存方案

快来看看北京、上海及深圳这三大城市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调整情况吧!

(1)2020年北京公积金缴存新标准



缴存比例:

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

缴存基数:

1、月缴存基数上限仍沿用2019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27786元。

2、月缴存基数下限仍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

(2)2020年上海公积金缴存新标准



缴存比例:

1、本人和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取整数值)

2、本人和单位补充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取整数值)

缴存基数:

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8017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

(3)2020年深圳公积金缴存新标准



缴存比例:

单位及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

缴存基数:

1、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31938元(2019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0646元×3倍)。

2、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

四、公积金个税税前扣除标准有变化

很多人咨询:住房公积金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具体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

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51个税以深圳为例,目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31938元,超过上述规定比例或标准缴交的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