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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注意:公益捐赠个税抵扣如何操作?

发布时间:2021-03-16阅读数:43335

摘要:2021年3月1日起,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办理,公益捐赠个税抵扣如何操作?个税精灵给大家讲一讲:“准许扣除捐赠额”这么填写!

2021年3月1日起,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办理,公益捐赠个税抵扣如何操作?个税精灵给大家讲一讲:“准许扣除捐赠额”这么填写!

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注意:公益捐赠个税抵扣如何操作?

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扣除公益捐赠支出应注意两点!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公益捐赠支出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重点税前扣除项目之一。

因此,纳税人的公益捐赠支出是可以在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扣除的。

个税精灵提醒,纳税人在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1、要在税法规定的额度范围内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在综合所得扣除公益捐赠支出有上限的,具体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政策规定对公益捐赠全额税前扣除的,不受该比例限制)。

因此,纳税人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要着重关注自己公益捐赠支出扣除的上限,以便准确享受公益捐赠政策。

2、要留存好捐赠票据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当纳税人完成捐赠,不论金额大小,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都可以为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

因此,为了防止通过虚假捐赠逃避税收,政策规定享受公益捐赠政策的纳税人要妥善保管捐赠票据,以便在税务机关后续核查时予以配合。

二、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新增符合条件的捐赠扣除?

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注意:公益捐赠个税抵扣如何操作?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找到“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开始申报>2020年度>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完成“标准申报须知”确认,进入下一步。

拉到页面最下面,找到“准予扣除的捐赠额”,点击进入。

(2)进入“准予扣除的捐赠额”界面,点击“新增”,添加捐赠信息。

【小贴士】

(1)受赠单位名称和社会信用代码:捐赠票据上的收款方

1、捐赠票据上的收款方不是你所捐赠的公益组织?

这可能是因为你所捐赠的公益组织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该组织与另一个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的原因,这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做法。

2、没有受赠单位的社会信用代码?

捐赠票据上并无受赠方的社会信用代码,而个人所得税app目前只能按社会信用代码搜索受赠方,所以,建议你向受赠方索要。

(2)捐赠凭证号:电子票据请填“票据号码”

(3)扣除比例:分为30%和100%两种

1、通常捐赠扣除比例为30%

2、根据国家政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为例:

受捐单位名称: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社会信用代码:531000005000160090

捐赠凭证号:填“票据号码”

扣除比例:选100%

三、公益捐赠个税抵扣有关的热门问题

1、哪些捐赠可以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2、个人如何判定本人的公益性捐赠属于限额扣除还是全额扣除?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个人进行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可以限额扣除,特殊情况下,个人进行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可以全额扣除。

特殊情况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允许全额扣除的情况,包括:

(1)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或教育事业的捐赠、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对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对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以及个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等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其他文件规定允许全额扣除的情形。

(2)个人捐赠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和物资可全额扣除。

(3)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冠病毒的现金和物品以及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冠病毒的物品,可全额扣除。

3、我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如何在年度汇算时扣除?

如您在预扣预缴阶段没有通过单位进行扣除或未充分扣除,可以在年度汇算时补充填报相关捐赠信息。

如您已在预扣预缴阶段申报了捐赠扣除,在您使用网络渠道办理年度汇算时,税务机关会将您在预扣预缴阶段已扣除的捐赠金额预填到申报表中,请您核实并予以确认。

4、我的捐赠凭证从哪里获取?

捐赠凭证为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在接受捐赠时,向您开具的由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监(印)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需要注意的是,该票据需接受捐赠单位加盖印章。

需要提醒您的是,您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冠疫情的物品,凭借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即可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5、我参与单位统一组织的捐款,捐赠票据上只有单位的名字没有我的名字,能享受捐赠扣除么?

可以。您参与机关、企事业单位统一组织的符合扣除条件的员工捐赠,可以凭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开具的汇总票据或者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以及员工明细单申报享受扣除。同时,您需要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