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完成申报了吗?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45万以下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21-07-15阅读数:12670
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
0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普票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
申报时,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第9行“免税销售额”中。
案例:A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2021年4-6月共开具1%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454000元。
分析:A公司2季度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为454000/(1+1%)=449505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450000元,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本期免税额为13485元(449505*3%)。
0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了部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增值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那么专用发票部分应申报缴纳增值税,普通发票部分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
申报时,专用发票部分应当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和第1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中,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8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普通发票部分将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第9行“免税销售额”中。
案例:C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2021年4-6月代开了1%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0000元,代开发票时已预缴税款,开具1%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354300元。
分析:C公司2季度专票不含税销售额为108911元(110000/(1+1%)),即使未超过季度销售额450000元,这部分也应缴纳增值税政策。但可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因此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应为2178元(108911×2%),应纳税额为1089元(108911*1%)。
普票部分不含税销售额为350792元(354300/(1+1%)),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本期免税额为10524元(3507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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