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税“三件事”近在眼前:专项附加扣除+年终奖计税+汇算清缴
发布时间:2019-12-09阅读数:30413
2019年马上就要过完了,在此,51个税管家问一问个税纳税人:2020年会发生的几件事,你知道吗?
第一件: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申报
第二件:选择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算方法
第三件:做好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准备
51个税管家建议,广大纳税人需要重点关注以上三件事儿,与你们的“钱袋子”密切相关!
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进行中”
据了解,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多种途径,对于个人来说,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的“自然人办税平台”是首选!
目前,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办税平台均已上线【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纳税人抓紧时间确认了!
需要注意的是:这项功能仅仅针对2019年度已填报扣除信息,2020年度还想继续享受的纳税人有用,“一键确认”,方便快捷。
对于那些2019年度没有填报扣除信息,2020年度首次填报的纳税人,或者需要在2019年度上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纳税人,请从个人所得税APP的【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或自然人办税平台的【专项附加扣除—立即申报】,两个入口进行操作。
很多纳税人正是因为搞错了申报入口,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也有纳税人表示,看不懂系统显示的状态啥意思,这里51个税管家给大家讲一讲三种常见状态:
(1)“待确认”状态
点击【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页面。
将2019年度信息带入2020年度进行填报,点击“一键确认”,系统会给出相应提示。
例如:当前存在信息异常情况,请先进行相关处理之后再点击“一键确认”。
而常见的异常信息有:“房屋所在地代码不能为空”、“证书号不能为空”、“租房起止日期不可交替”、“身份证号不能为空”等等。
具体的对策就是:点击进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点击“修改”,重点核查:
住房租金有特殊规定,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租赁住房信息。
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等,房屋地址是否含有“#”这类特殊字符,或者压根就没有填写房屋地址;
赡养老人、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输入的身份证信息是否准确,要求是:本人的,还是子女的,或者父母的。
继续教育有规定,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要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
(2)“已失效”状态
如果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已失效”,则说明事项不在扣除有效期,需要据实修改扣除有效期。如果2020年已无法扣除,则需要删除。
具体的对策就是:点击进入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点击“修改”或“删除”,重点核查:
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起止时间是否有误。
例如:明明还没有毕业,2019年填报的结束时间却显示:“2019年9月”。如果纳税人2020年度想继续享受该项扣除,需要修改信息,将日期设置成正确的结束时间。
同理,如果纳税人确实已经毕业,或者不能享受该项待遇,请选择“删除”!
(3)“已作废”状态
这有两种情况,一是系统自动作废,还有一种是纳税人手动作废。
“自动作废”指的是,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确认一次即可,再次确认的话,系统会显示之前确认的信息已作废,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
“手动作废”指的是,纳税人通过【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自己根据实际情况,例如:更换工作、其他原因等,选择需要作废的项目。
51个税管家提醒,作废的项目,可以重新填报,不要慌啊!
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算方法“待选择”
根据政策规定,年终奖计税方式仍可“二选一”,纳税人可以选择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算纳税。
那么,合并计算和单独计算,哪种方式更划算呢?
这是“因人而异”的,51个税管家建议大家使用“个税计算器”或“年终奖计算器”来计算,比较方便。
一般来说,中低收入者,合并计算更“划算”,而高收入者,单独计算更“划算”。
【案例一】李小凯,月薪6000元,三险一金每月扣除1000元,赡养老人每月扣除2000元,年终奖18000元。
(1)单独计算:18000÷12=1500,适用3%税率,应交税18000×3%=540
(2)合并计算:(6000*12+18000)-60000-1000*12-2000*12=-6000
结果显示,李小凯选择“单独计算”的话,年终奖需要缴纳个税540元,而“合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负数,年终奖不用交个税。
【案例二】赵小新,月薪60000元,三险一金每月扣除2000元,赡养老人每月扣除2000元,子女教育每月扣除1000元,住房贷款利息每月扣除1000元,年终奖100000元。
(1)单独计算:100000÷12=8333,适用10%税率,应交税100000×10%-210=9790
这里51个税管家再给大家计算一下,赵小新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60000-2000*12-2000*12-1000*12-1000*12=588000
查找“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发现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那么,工资薪金所得应交税588000*30%-52920=123480
将年终奖个税与工资薪金所得个税加在一起的话,赵小新一年需要缴纳个税133270元。
(2)合并计算:(60000*12+100000)-60000-2000*12-2000*12-1000*12-1000*12=688000
查找“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发现适用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那么,688000*35%-85920=154880
结果显示,赵小新的年终奖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一年少缴个税21610元(154880-133270)。
临近年底,又要到了发年终奖的高峰期,纳税人需要跟扣缴义务人确定具体的计税方法。
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将到来”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2020年3月,中国将迎来首次个税汇算清缴,涉及近1亿人!
哪些人需要汇算清缴呢?按照修订后的个税法规定,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减除专项扣除后超过6万元;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且综合所得减除专项扣除后超过6万元,都是要进行汇缴清算的。
不过,根据近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这个“6万”的门槛两年内提至“12万”。
这意味着:更多人可以不用办汇算清缴了。
但是,51个税管家提醒这四类纳税人,汇算清缴仍与你们有关系,退税“近在眼前”。
第一类:
如果纳税人2019年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在领取工资薪金时享受,纳税人需要先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并在单位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前报送至扣缴义务人,才能在今年剩余月份补充享受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时间上来不及,纳税人也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
第二类:
如果纳税人2019年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并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第三类:
如果纳税人符合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第四类:
如果纳税人“选错”了一次性奖金个税计税方式,或者代扣代缴义务人使用了另一种方式进行扣税,导致增加了职工税负,则可在次年的汇算清缴中,获得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