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最好提前准备“四件事”!
发布时间:2019-12-17阅读数:19868
这段时间,纳税人都忙着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申报,5哥建议,忙完专项附加扣除这档事儿,就赶紧准备迎接2020年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吧!
据悉,此次个税汇算清缴涉及近1亿人,其中将以退税居多。
这样的好事儿,5哥真不希望大家错过了!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也公布了《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不过,在具体办法出台之前,5哥认为纳税人至少可以准备以下几件事儿:
1、网上查一查个税申报记录
据了解,上海、北京、湖南、广西、青海、江苏、黑龙江、四川等省市,均已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网页版上线个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具体包括:申报收入查询、纳税明细查询、申诉记录查询。
5哥建议大家及时做好自查工作,提前为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做准备!
例如:在“申报收入查询”页面,发现自己从未任职过的公司,可以点击右边的“发起申诉”按钮,提交申请。
大家千万不要忽视这些数据的重要性!如果有人冒用你的身份信息进行虚假申报,那么,你的年度综合所得会升高,从而增加个税缴纳金额。
如果纳税人申诉成功,那么,该项申报记录则不会参与个税综合所得年度申报的计算。
当然,若不会网上查询这一招,也可以向单位的办税人员咨询,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
2、向扣缴义务人索要专项附加扣除明细表
个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的,大多数纳税人都会选择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申报扣除。
但是,纳税年度中间,难免会有一些扣除信息发生变化,例如:租房地址有变更、办理了房贷、家中父母年满60岁等。
将这些信息提交给扣缴义务人后,也不知道有没有享受到待遇,每月扣缴个税仅仅只有数字显示,没有具体扣除明细介绍。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除纳税人另有要求外,扣缴义务人应当于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向纳税人提供已办理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及金额等信息。
所以,5哥建议大家,如果想知道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明细,可及时向扣缴义务人索要。
如果发现有漏扣的项目或者有未足额扣除的项目,可以在个税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3、在个人所得税APP,添加银行卡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规定,为使纳税人尽早获取退税,纳税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5哥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模块,看到了“银行卡”的身影,纳税人可以绑定一张银行卡,以备退税之用。
具体的操作办法为:点击“添加”按钮,输入姓名、银行卡号、所属银行、开户银行所在省份、银行预留手机号码等信息,即可完成!
4、自行办理汇算清缴,提前准备好这些材料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当准备与收入、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享受税收优惠等相关的资料,并按规定留存备查或报送。
这里5哥建议选择“自己办”的纳税人,最好提前准备好以下几项材料:
(1)《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该表适用于居民个人取得境内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
(2)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提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3)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提供《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相关扣除资料。
(4)有对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提供捐赠扣除凭证。
(5)纳税人存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情形,提供《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