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2019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申报?个人所得税APP操作办法大揭秘!
发布时间:2020-03-09阅读数:66654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期已至,这段时间,咨询“2019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申报”的纳税人众多。
很多纳税人问51个税:不是说个人所得税APP能申报办理年度汇算的吗?怎么操作?
这里51个税得强调一下:个人所得税APP确实有“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哦,不过,这项功能因新冠肺炎疫情而暂缓开通了!
至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怎么操作,51个税提醒:
重磅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用户操作手册》,纳税人赶紧看过来,里面就有“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介绍。
扩散!新版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上线啦!
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个税改革平稳有序推进,根据个税改革工作安排,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网页端、手机APP端、扣缴客户端)已于2020年1月1日上线。
不少纳税人好奇:新版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到底长什么样子呢?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用户操作手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用户操作手册》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
51个税表示,这里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其实指的便是个人所得税APP。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指的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
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是一款专为扣缴义务人打造的税收管理软件。
需要提醒的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两端数据实时同步、信息共享。
重磅!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长这样!
2020年3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编写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用户操作手册》显示: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入口
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页面。
1、如果纳税人已成功申报过,即有申报记录,弹框如下图
(1)纳税人选择“取消”,返回首页;
(2)纳税人选择“查看申报详情”, 则自动跳转到“申报记录查询”模块,展示已申报的记录,若纳税人想重新填报数据,则先作废数据,继而可以重新填报 ;若纳税人想修改填报数据,则可“更正”申报数据
2、如果纳税人还没申报,但存在“保存”的填报记录,弹框如下:
(1)纳税人选择“继续填报”,获取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采集信息,收入信息的申诉状态;返回基本信息页面,根据暂存数据以及获取到的信息预填申报表;
(2)纳税人选择“删除填报记录,重新填报”,则作废已保存的数据,重新获取纳税人数据,继而重新填报
3、如果纳税人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则弹框提示纳税人填入在华停留天数等信息,在华停留满足183天以上才允许申报,否则不允许进入申报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简易申报)
简易申报指在上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可通过“简易申报”办理申报并申请退税。其中综合所得收入额=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收入×80%+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0%+稿酬收入×80%×70%-其他免税收入。“简易申报”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5月31日。
如果纳税人收入额未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则自动进入简易申报流程, 首先弹框显示“简易申报须知”如下图所示
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则进入简易申报主页面,如下图所示:
简易申报分为【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共三部分。
1、个人基础信息
姓名、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由系统带出。
电子邮箱:填写正确的邮箱即可。
联系地址:可编辑省市地区、详细地址。
2、汇缴地
(1)有任职受雇单位时
如果纳税人纳税年度内有多家任职受雇单位,则下拉框显示多条任职受雇单位,根据选择的任职受雇单位带出主管税务机关。
如果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只有一家任职受雇单位,则默认显示任职受雇单位,主管税务机关,不可选择。
(2)无任职受雇单位时
汇缴地可选“户籍地、经常居住地”,地址信息取值于个人信息中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根据选择相应带出,支持修改。
3、已缴税额
上年度预扣预缴申报和自行申报时,已缴纳的税额合计。由系统带出,不可修改
支持点击“点击查看收入明细数据”查看收入纳税明细数据
如果对收入信息有异议,支持对收入明细进行“申诉、删除”,申诉或删除后,此收入的已缴税额将不计入已缴税额合计中
4、操作步骤
选择汇缴地,确认个人基础信息、已缴税额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重要提醒】本操作手册仅供参考,可能会存在没有及时更新的情况,具体以系统现状为准。
此外,因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用户操作手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介绍页数太长。
所以,51个税在此仅仅介绍一下功能入口和简易申报有关内容,下期重点介绍“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不含境外)”有关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