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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期操作指引:个税汇算清缴是个人办还是单位办、请人办?

发布时间:2020-04-03阅读数:25663

摘要:对于没有操作过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人来说,很纠结:个税汇算清缴是个人办还是单位办、请人办?今天,51个税就跟大家聊一聊: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

对于没有操作过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的人来说,很纠结:个税汇算清缴是个人办还是单位办、请人办?今天,51个税就跟大家聊一聊: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第六条规定,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

一是自己办,即纳税人自行办理。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

那么,个税汇算清缴是个人办还是单位办、请人办,到底哪种办理方式好呢?

51个税从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及《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中,找到了答案!

想自己办年度汇算

办理年度汇算,您主要需要填写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如果有新增或者调整本人重要基础信息(如有效联系方式、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等扣除信息,需要对相应信息进行补充或更新。

上述事项均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随时随地”办理。

如您不方便使用网络,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者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特别提醒】手机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都是免费的。千万勿用非官方软件办理,以防上当受骗!

想请单位代办年度汇算

如果您有任职受雇单位,或者您是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您可以选择您的受雇单位(或者支付报酬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为您办理年度汇算。

请单位代办年度汇算需要注意:

1、为给单位代办预留时间,您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否则,过期后单位将不再为您代为办理;

2、如实向单位提供有关资料;

3、因2019年度汇算最后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为避免给您造成损失,请您及时向单位了解申报进度;

4、及时关注单位代为申报情况,如果申报信息有误,及时更正(您可请单位更正,也可自行更正);

5、需要补税的请按期补缴税款(选择由单位代为补税的,及时与单位结算税款);需要退税的及时查看退税进度。

请单位代办流程如下:

1、如需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您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选择自行申报的无需与单位确认);

2、确认事项包括(参考表样如下):



(1)是否有需补充的收入、扣除等信息并需补充完整;

(2)如您可以申请退税,需确认是否申请退税并提供退税银行卡账号;如您需补税,需确认税款支付方式;

3、单位根据您提供信息代您填写申报表、计算应退(补)税并办理申报;

4、如果需要补税,由单位代缴税款的,需将税款交到单位由其代缴;自行缴纳税款的,可以在单位代为申报后自行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缴纳。

单位为员工代办年度汇算时,需要职工提供和确认信息如下:

1、向职工确认是否需要单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

2、核实个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其中,手机号码缺失或不准确的,纳税人将无法收到税务机关的反馈信息,可能给纳税人退税或者补税产生影响,进而给纳税人带来损失;

3、如职工告知有补充收入、扣除项目的,请其提供相关收入及纳税、扣除等明细信息;

4、如果职工需要补税,需确认是需要单位统一缴纳还是个人自行缴纳;如选择自行缴纳的,需告知职工在单位代为申报后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缴纳;

5、如果职工需要申请退税,请协助核对退税银行账户是否为员工本人账户,推荐使用工资卡接收退税。

【特别提醒】纳税人对其提供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果因员工提供信息不准确、办错了,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想委托其他人办理年度汇算

您如果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办理年度汇算,您需要与受托人签订委托协议,并提供与申报相关的收入、扣除、纳税信息资料。

后续您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受托人为您办理年度汇算情况。

【特别提醒】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办理申报的方式: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代理办税】功能办理申报。

【常见问题】

问:我发现扣缴申报数据与实际不符该怎么办?

答:您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与您的扣缴义务人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如果确实为扣缴义务人申报错误,由其办理更正申报后,您再办理年度汇算;

2、如果您的扣缴义务人已经注销或者无法联系,您可以按照您的实际情况办理年度汇算,但请您务必保存好相关资料,后续税务机关可能会与您联系核实。您也可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到相应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关资料。

问:我取得的收入支付单位没有代扣代缴税款,我该怎么办?

答:如果扣缴义务人在向您支付综合所得时没有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您应当在年度汇算申报时自行补充申报。

问:发现有单位冒用我身份申报收入该怎么办?

答:您通过网络方式办理年度汇算时,如果发现有单位冒用您的身份申报了收入,您可以在办理年度汇算时自行删除被冒用的整条预扣预缴记录。删除后,该项收入不纳入年度汇算。

您也可以就冒用身份申报收入情况进行申诉,税务机关将对您的申诉情况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您反馈核实情况。

需要提醒的是,您在删除和申诉时,需要就有关情况进行承诺。如果进行虚假删除或申诉导致少缴税款,会影响您的纳税信用,情况严重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问:离职后原公司仍申报我的个人所得税,我该如何处理?

答:如果您离职后,原单位仍为您申报个人所得税,您需要区分情况处理:

1、如果是单位为您补发收入并申报个人所得税,则属于正常情况,无需处理。

2、如果是您未取得收入,而原单位进行虚假申报的,您可以删除或申诉这笔申报信息。申诉或删除后,在网络申报时,这笔收入将不会纳入您年度汇算。

问:扣缴单位代办申报的,我是不是要跟单位确认?何时确认?

答:是的。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您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完成确认。您需要告知单位您有代办需求、补充完整除本单位以外的收入及扣除信息;如果需要退税的还需告知单位您的退税银行账户,需要补税的还需与单位确定补税方式等。

问:我在单位外面有收入,如果我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要把本单位外的与年度汇算相关的收入、费用、扣除信息报给单位吗?

答:是的。

问: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能否将税款退到单位账户?

答:不能。为了保证纳税人的资金安全,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需退至纳税人本人账户。

问:我选择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申报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

答:您选择由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您可在手机上填报大病医疗支出相关信息并指定扣缴单位办理即可。

问:扣缴单位为本单位职工代办年度汇算申报的,能否补税和退税互抵后办理退补税?

答:不能。但对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统一由扣缴单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退税的,则需填报纳税人本人的银行账户,税款将退至个人账户。

问:受托人协助纳税人虚假申报的需承担什么责任?

答:受托人协助纳税人虚假申报、骗取退税或者实施其他与汇算清缴相关的税收违法行为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并纳入纳税信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