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条件千万别误解,是退税是补税抓紧办!
发布时间:2020-06-23阅读数:15641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入倒计时:最后一周!请尽快进行个税汇算申报,务必在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51个税提醒,如果您属于年度汇算退税人员,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退税申请,确保及时享受改革红利。
如果您属于年度汇算补税人员,请依法诚信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补缴税款,否则可能因逾期申报产生税收滞纳金和影响个人信用。
需尽快办个税汇算申报的四类纳税人
1、符合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但尚未办理申报的,请及时办理申报,并申请退税或缴纳税款
2、已办理年度汇算退税但未提交退税申请的,请及时申请退税
3、已办理年度汇算申报补税但尚未缴纳税款的,请及时缴纳税款
4、已办理年度申报但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的,请及时办理更正申报
不要对个税汇算清缴条件产生误解
案例一
所有收入应全部汇总申报
最近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市民肖女士看完有点发蒙,在自己的各项劳务报酬明细中,既有已经缴税了的,又有还未纳税的。
“我是不是应该把所有的各项劳务报酬都申报进去?但要是都申报了,已经纳过税的项目会不会被重复征税啊?”
“这种担心是多余的。”12366税务热线工作人员说,“个税综合所得汇算顾名思义为综合所得,就是要把纳税人所有相关收入全部进行汇总申报,系统会自动进行核验与比对,已经纳过税的项目是绝对不会被重复征税的。”
以劳务报酬等为例,纳税人也绝不能“挑肥拣瘦”,只申报部分已缴税额暂时为0的项目。
事实上,税法规定,2019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
“假如个人只申报工资薪金,不申报其他三项所得,或者只申报全部四项收入中的部分收入,都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这位工作人员说。
案例二
夫妻间公司行为收入要申报
夫妻间财产原本是共有的,在丈夫给自己打了一笔钱后,市民小丽却迟迟拿不定主意,这笔钱到底用不用纳入个税综合所得汇算?
“我丈夫开了一家影视公司,去年他让我给他们公司写了一部剧本,之后他通过公司给我打了10万元稿酬。”小丽说,“我们俩是夫妻关系,那么这笔钱到底用不用进行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呢?”
12366税务热线工作人员解释,夫妻间私下互相转账,相关收入是无需进行个税综合所得汇算的。“不过小丽的这个行为比较特殊,她丈夫是以公司名义给她发放了10万元稿酬,变成了公司行为,小丽收到的这10万元稿酬属于其所得,是需要进行个税综合所得汇算的。”
案例三
退休人员再任职收入要汇算
所有退休人员都无需进行个税综合所得汇算,也不能退税,这其实是目前不少人认识上的一个误区。
市民王先生前年就退休了,除了退休金外,每个月他还有4000多元的再任职收入。事实上,如果他按规定进行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也是有可能退税的。
按照税法规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收入不用缴纳个税。但12366税务热线工作人员介绍,退休人员再任职后,无论是原单位返聘,还是在其他单位工作,或取得了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其它相关收入,需要进行个税综合所得汇算。
目前还有网民支出“歪招”,称市民如果在取得劳务报酬等相关收入时不提供自己身份证和银行账户,而是提供已退休父母的身份证和银行账户就能“避税”。
对此有关部门也表示,这明显属于一种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会受到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