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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保障金最新政策将出:残保金是什么?怎么计算?减免条件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12-18阅读数:110504

摘要:你关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又有最新政策啦!“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加大奖励力度”。今天,5哥就跟大家详细讲一讲“残保金”那些事儿。

你关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又有最新政策啦!

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完善残保金征收办法,激励更多用人单位提高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加大奖励力度”。

会议还决定,残保金优先用于保障残疾人就业和支持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相关支出,提升残疾人就业质量。

其实,关于残保金的征收问题,很多企业都是“迷迷糊糊”的。

今天,5哥就跟大家详细讲一讲“残保金”那些事儿。



焦点一:残保金是什么?

重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属于政府性基金

内容:

所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5哥提醒,虽然是税务机关征收,但残保金是一项政府性基金,属于“非税收入”项目。

所谓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很多企业将残保金跟“税收收入”混为一谈,这是不对的,记住啦!

焦点二:残保金必须交吗?

重点:残疾人保障金不交后果早知道

内容:

“未达标准必须交残疾人保障金”,这里的“标准”指的便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当然,也有一些省份比较特殊,例如:四川规定比例为1.6%,新疆规定比例为2%。(具体以当地公布的标准为准)

举例说明:某企业在职职工总数为100人,当地规定比例为1.5%。

这意味着,如果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达到1.5个(100*1.5%),就不用交残保金;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就要交相应的残保金。

5哥提醒,既不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将可能面对以下后果:

1、由残保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并向用人单位发出《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2、在一些打击拖欠残保金力度比较大的省市,拖欠残保金的单位将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部分省市,还将拖欠残保金列为“失信行为”,构成严重失信行为的用人单位还会被列入“黑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将被限制高消费,用人单位暂缓办理上市、融资等,后果很严重!

焦点三:残保金如何计算?

重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需记牢

内容:

政策规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计算公式如下: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当地规定的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例如:某公司2018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万元,在职职工人数100人,当地规定的比例为1.5%。

企业如果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则需要缴纳残保金:100*1.5%*10=15(万元)

咋一看,真心疼,都是钱!有没有“省钱”方法呢?

5哥建议,在职职工人数多,平均工资又高的企业,可以适当招聘一些残疾人来从事辅助类工作,例如:行动不便、视力低下可从事电话客服,言语表达不清楚可从事在线客服等等。

根据残疾人保障金政策规定,企业安排残疾人越多,奖励越大!

那么,奖励多少钱呢?5哥看了下,各地奖励标准不一。

有的城市规定,达到规定比例,就给奖励;

有的城市则规定,超过规定比例,才有奖励。

而奖励金额,大部分城市选择固定一个数,每超比例安置1名残疾人,就给5000元—8000元。

少部分城市按照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倍数来算,通常1倍—4倍之间。

所以,“达标”或“超标”完成的企业,别忘了申请奖励金哦!

焦点四:残保金优惠政策有哪些?

重点:小公司不用缴纳残保金

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规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此外,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另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规定:

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哥提醒,“小公司不用缴纳残保金”是有条件要求的。即: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



焦点五:残保金怎么申报?

重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这么填!

内容:

据了解,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需要注意的是: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是“因地而异”的,可以查看当地公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下面5哥为大家介绍几个省市的申报期限有关规定:

【北京】保障金按年计算征缴,申报缴费期限为每年8月1日到9月30日。

【广东】保障金按年申报缴费期为每年8月至11月。

【浙江】用人单位按月(或按季)向地税征收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山东】保障金实行按年缴纳,申报缴费期限为每年7月1日—10月31日。

【江西】每年3—4月份为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期。

5哥提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是申报残保金的重要材料,很多企业并不清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怎么填?

以贵州省为例,填表说明如下:

1、标记“*”为必填项目,未标记“*”栏目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提出填写要求。

2、“用人单位名称”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核准证照上的“名称”。

3、“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4、“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填写,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5、“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依据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核定后数据填写;如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6、本表一式二份,申报单位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费,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一份缴费用人单位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