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张!个人所得税APP查出的“收入”对不上账 怎么向老婆交代?
发布时间:2020-01-15阅读数:31015
个人所得税APP能查收入纳税明细的消息,想必大家都知道了!然而,近日,有纳税人向51个税吐槽:
查出来的“收入”对不上账,不知道如何跟家里的财(老)务(婆)管(大)家(人)解释?
还有这事儿?别慌,51个税给大家分析一下,可能存在的原因。
纳税人留言内容——
51个税,我发现个人所得税APP查出来的收入数据不准,例如:本人月薪15000元,按道理,2019年收入合计为180000元。
可是,个人所得税APP显示我2019年收入合计竟有197302元,现在,老婆问我多出来的1万多块钱,从何而来?
为了家庭和谐,51个税得教一教大家正确核查收入的办法。
1、这些“福利”要缴个税
很多纳税人以为只有工资需要缴个税,其实,还有一些“福利”,例如:餐补、交通补、加班费等,也会存在涉税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而这里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也就是说:劳动者加班加点所取得加班工资,或者用人单位发放的餐费补贴、交通费补贴等,都要并入工资、薪金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51个税提醒,如果纳税人发现某个月申报的收入超过了工资收入,不要慌!请与用人单位会计核实一下,是否存在上述“福利”扣税情况。
2、2019年年终奖扣税别忘了
说到2019年年终奖扣税问题,很多纳税人急得跳墙,明明2019年年终奖还没发放呢,怎么个人所得税都扣完了?
不要着急!51个税在此给大家普及一下税务知识。
由于这项税务知识专业性太强了,奉劝各位纳税人跟家属解释时,要有耐心哦!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税款所属期”是以实际发放时间来判定的,而税款所属期下月的征期为该所属期税款对应的“申报期”。
例如:某纳税人,2018年取得年终奖,但是,用人单位在2019年1月才发放,那么,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用人单位在2019年2月进行申报。
有纳税人要问了:这笔收入到底属于哪一年的?
51个税表示,2019年!!!
记住了:实际发放是在哪个月,税款所属期就是哪个月!千万不要去想它是发的哪一年或者哪个月的收入,想多了,脑壳乱!
这里强烈建议,上述留言用户,确认一下自己是否存在“年底双薪”的情况。
如果存在“年底双薪”,那么,2019年收入合计为:15000*13=195000
从结果上看,已经非常接近了!
此外,纳税人也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功能中,核查2019年年终奖扣税情况。
把2019年度工资薪金所得的收入纳税明细详情页往下拉,重点查看2019-1/2019-2,这两个月申报数据。
如果“工资薪金所得—所得项目小类”中,出现“全年一次性奖金”字样,那就找对了!
3、无关收入请点“申诉”
有了“收入纳税明细查询”这个功能,纳税人对自己的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可以有更清晰地了解,及时发现无关收入或不实任职受雇单位。
51个税提醒,如果纳税人认为个税申报内容有误,还可以通过“申诉”功能进行投诉。
只需在申诉页面写清申诉类型(如“从未在职”、“曾经在职”),对申诉原因进行补充说明,即可!
若想知道申诉结果,纳税人可进入个人所得税APP—“我要查询”—“其他查询”—“异议处理查询”,查询对无关收入或不实任职受雇单位提起的异议申诉处理进度及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