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精灵2024年最新个税计算器
首页 > 个税资讯 > 正文

春节延长假期工资咋算?延迟复工工资怎么发?这些问题有答案了!

发布时间:2020-02-10阅读数:15538

摘要:为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一条春节延长假期最新消息,可是,延长假期工资咋算?延迟复工工资又该怎么发放?今天,51个税跟大家讲一讲。

为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一条春节延长假期最新消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规定:

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规定:

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13日(包含春节期间来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2月14日起正常上班。

51个税梳理发现,除了春节假期延长,北京、上海、重庆、浙江、江苏、安徽、山东、福建等20多个省市还延迟了企业复工时间。

其中,绝大部分省市规定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湖北则要求不得早于2月13日24时。

说实话!不管是延长假期,还是延迟复工,51个税比较关心的问题是:

1、延长假期工资咋算?

2、除湖北外,延迟复工等于延长假期吗?

3、延迟复工期间,休息、上班、居家办公,工资又该怎么发?



一、延长春节假期,工资待遇这么定!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

2020年春节假期中仅有三天(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

另外,国务院发布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到,要安排不能休假的职工“补休”。

这也侧面印证了三天(2020年1月31日、2020年2月1日、2020年2月2日)延长假期并不属于法定节假日。

51个税提醒,根据《劳动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基于疫情防控等方面的需要而未在春节假期中安排劳动者休假的,2020年1月25日(正月初一)、2020年1月26日(正月初二)、2020年1月27日(正月初三)这三天法定节假日按照300%的工资报酬支付加班费。

其他的春节假期如果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补休的,则按照200%的工资报酬支付加班费。

换句话说:春节延长假期期间(2020年1月31日、2020年2月1日、2020年2月2日),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企业应向职工支付两倍工资。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春节假期延长是国务院因疫情防控特殊情形而临时增加的对全体公民的特殊假期。

第一,该延长休假时间的工资、补休等问题,应按周休日工作的标准对待;

第二,该延长的假期只可冲抵周休日的无薪假期,不能冲抵带薪年假;

第三,企业应允许员工撤回此前的年休假申请,正常享受该期间国家给予的特殊假期。

二、延迟复工,不等于延长春节假期!

据了解,国务院发布的延长春节假期和各地发布的延迟复工期的法律性质并不完全一样。

简单来说,春节假期属于假期,延迟复工期是停工期。

51个税表示,根据政策规定,依法停工的企业,劳动者在此期间基于政府的紧急措施而无需提供劳动给付义务。

当然了,停工,并非意味着停薪!

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不少中小企业老板认为,疫情已经给企业带来了重大影响,而延迟复工等措施无疑是雪上加霜。

三、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待遇这样算!

不得不说的是,延迟复工期间,员工工资怎么算可谓是一大难题。

据51个税了解,企业延迟复工,各地对工资发放规定不同,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

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地人社局已经给出官方回应,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对于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不过,这一表述并未明确是否适用于延迟复工期间。

【上海】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由企业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通俗地理解,即发两倍工资。另外,休息的职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广东】这期间的工作日员工上岗,工资照发;这期间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两倍工资。

【苏州】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9日期间,职工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建议用人单位以适当方式给予关怀和奖励,期间涉及休息日(职工休息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单位规章制度等确定)加班的,按休息日加班规定执行:即支付不少于百分之两百的加班工资或在六个月内给予同等时间补休。

【无锡】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锡复工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未复工时间较长的,企业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职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常州】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远程办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依法支付工资;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命令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职工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2月8日、9日)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工资报酬。

【南京】企业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在延迟复工期间(2020年2月3日至复工前一天)的工资支付,参照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由上可知,延迟复工期间如何定性、工资怎么算,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认识。这里51个税建议大家,可以向当地的人社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