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精灵2024年最新个税计算器
首页 > 个税资讯 > 正文

综合所得包括哪些所得项目?综合所得该如何计税?

发布时间:2020-06-23阅读数:62111

摘要:综合所得包括哪些所得项目?为什么会包含这些项目,背后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最近,相信不少纳税人都收到了税务局的短信,提示有一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重要消息待查看。

不少纳税人都有点懵?综合所得是什么?综合所得包括哪些所得项目?这个“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跟我做的汇算清缴是一回事儿吗?

今天,51个税就跟大家伙说说综合所得的那些事儿。

一、什么是综合所得?

新的个税法中,个人所得税里的综合所得是指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二、综合所得怎么缴税?

根据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综合所得计算方式

居民取得综合所得,是要平时预扣预缴,年底汇算清缴。(就是最近税务局通知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1、工资、薪金所得,采用超额累进税制,单独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2、劳务报酬所得,也采取超额累进税制,但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其适用的公式为:

劳务报酬所得<800元,应预缴额为0

800<劳务报酬所得<4000,应预缴额=(劳务报酬所得-800)*20%

劳务报酬所得>4000,应预缴额=劳务报酬所得*(1-20%)*对应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3、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采用的是比例税制,比例扣除20%。

其适用的公式为:

应预缴额=稿酬所得*(1-20%)*70%*20%

应预缴额=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20%)*20%

从公式中就可以看出,稿酬所得额外扣除了70%,其实是国家当初为了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而出台的优惠政策,一直延续至今。

4、年底汇算清缴时,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全年综合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1-20%)+稿酬*(1-20%)*70%+特许权使用费*(1-20%)

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全年综合所得额-全年累计专项扣除-全年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全年累计其他扣除-全年免征额(6万元)

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对应速算扣除数,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四、特殊情形

在计算综合所得时,也有一些个人所得,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适用单独的税率计算。

1、年终奖

税务局在年终奖方面有一个优惠政策,截止到2021年底,年终奖可以选择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税,也可以单独计税。

只要扣缴义务人申报年终奖时分开申报,年终汇算清缴时纳税人就可以自由选择是合并计算还是单独计算,哪个缴税少就可以选哪个。

而年终奖单独计算时,适用的税率也不再是综合所得税率表,而是月度税率表。

注意,如果有多笔年终奖,最多只能选择其中一笔单独计税,其余都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2、离职补偿金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税。

五、综合所得的意义

再来看开头的问题,综合所得有哪些项目?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薪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值得一提,个人所得税中只有综合所得和特定情况下的经营所得,才能享受税前扣除。

为什么是这4项呢?51个税认为,绝大多数纳税人的收入来源都是这4项。通过对这4项的收入进行各项税前扣除,实际上是以家庭为单位衡量纳税人的纳税能力,更好的实现税负公平,从而构建新社会形势下的家庭关系和社会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