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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拖欠工资新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板悠着点,后果严重!

发布时间:2020-07-30阅读数:63349

老板们注意啦!拖欠农民工工资要不得,后果真的很严重!先来看一波新闻报道,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老板都咋样了?



一、为农民工解“薪愁”,2020拖欠工资新规来了!

一直以来,“农民工讨薪难”都是一个热门话题。

尤其到了年底,很多农民工不得不面对“有苦说不出,有理无处诉”的现实困局。

一些老板借着农民工的廉价劳动力发了财,但转脸又不认人,欺负农民工没文化,恶意拖欠工资。

还有一些老板以工程方欠款为由,鼓动农民工去“闹事”讨要工资。

辛酸!到底谁来为农民工解“薪愁”呢?

好消息!2020年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施行。

这是中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意义重大!



二、用工单位违法,将面临6大严重后果!

据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六个方面明确了用工单位违法的后果。

1、对有严重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会公布,必要时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开曝光;

2、对拖欠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主要负责人可以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

3、不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未编制工资支付台账并保存、未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扣押或变相扣押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卡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责任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4、不开设或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不存储工资保证金、未实施用工实名制管理的,可责令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等处罚。

5、分包单位未按月编制工资支付表、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其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未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的,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6、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及时足额向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拒不提供或无法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的,可责令停工,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赔偿金。

三、致农民工讨薪者:遭遇欠薪该怎么办?

一份薪水的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

对农民工来讲,工资是养家费、治病钱,是一份对生活的基本保障。

那么,农民工遭遇欠薪的话,该怎么办呢?

人社部门表示,农民工遭遇欠薪时,可以通过向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向属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及通过司法途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三个途径维权。

特别提醒广大农民工,在务工过程中,要注意妥善保存劳动合同、上岗证、考勤记录、工资欠条等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劳动报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