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答疑:2021年综合所得更正申报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发布时间:2021-03-10阅读数:58395
2021年发现2019年有部分员工未办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那么,现在更正申报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在个税申报过程中好像要要将2019年的已经申报过的人员也要重新申报,但2019年的已经办理个税汇算清缴,这样是否会产生一些问题?
安徽省税务局回复如下:
扣缴义务人2019年支付工资薪金时未如实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可前往办税大厅办理更正申报,并如实填写全部员工的申报数据;或由员工(纳税人)本人在年度汇算申报时自行补充申报,即由员工更正或补充其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综合所得申报更正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成功之后,发现有错报、漏报的情况,可使用申报更正功能,修改已申报数据后重新申报。
【操作步骤】
1、启动更正
①进入扣缴端,选择需要更正的“税款所属月份”。
②点击【综合所得申报】进入综合所得申报界面,点击【4申报表报送】查看当前月份申报状态,只有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的情况下才允许启动更正申报。
③点击【更正申报】按钮,启动更正申报,系统提示往期错误更正申报成功后,需要对后续税款所属期的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表进行逐月更正。
启动往期更正(后面税款所属期存在申报成功记录)时,系统会自动导出一份当前有效的申报记录供纳税人留存备用并提示保存路径(默认为桌面),每次导出的备份文件可根据时间不同进行区分。如果需要取消/启用本功能,可以在【系统设置】-【申报管理】-【更正申报备份】中设置。但因取消而导致无法找回原始记录的,扣缴单位需自行承担后果。
2、报表填写
点击【1收入及减除填写】,系统提示往期错误更正,不能新增人员和修改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选择需要修改的所得项目。
需要更正的人员,双击相应数据进入编辑界面修正错误数据。(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不允许修改,如需修改,需前往办税服务厅);需要删除的人员,勾选相应数据后删除。
注意:如果该期申报表的本期收入、本期扣除等本期数据不存在错误,仅是因为之前的税款所属期进行了更正申报而需要逐月更正的,则可直接跳到【2税款计算】步骤。
3、税款计算
完成申报表本期数据的更正后,点击【2税款计算】,重新计算更正后的应补(退)税额。
4、附表填写
【1收入及减除填写】中如果填写了“减免税额”、“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需要在【3附表填写】中完善附表信息。
5、申报表报送和税款缴纳
报表填写完成后,可按照正常申报流程通过【4申报表报送】功能进行报送。报送成功后,如果有新的应征信息产生时,可通过【税款缴纳】菜单完成税款的缴纳。
若报送时提示报送不成功的,应按提示信息修改后重新报送或到办税服务厅处理。
6、撤销更正
如果在报送申报表之前,发现原申报数据无误,可点击【撤销更正】按钮,撤销更正申报。但成功报送申报表后,则无法撤销更正。如需要使用原申报数据,可查看系统自动导出备份的原申报记录。
【注意事项】
1、自2020年7月1日零时起,系统不再支持税款所属期为 2019年1月 至 7月(四川省为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的预扣预缴更正。
2、在办税服务厅更正后,扣缴端原有申报数据不会更新,请在【系统设置】-【申报管理】-【综合所得算税】中设定为“在线算税”,以保障以后月份申报时的累计数据能按更正申报后的最新数据计算。
3、更正申报往期月份时,后期月份应该逐月进行更正,如未逐月更正,将导致以后月份申报时不能获取正确累计数据。
4、更正申报往期月份时,不支持新增人员和修改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金额,如需新增或修改,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5、若更正申报后需要办理退(抵)税的,由扣缴单位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误收退(抵)税业务。
6、若更正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的,或扣缴端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需前往办税服务厅更正。
7、为避免因错误更正而导致原始记录丢失,每次启动更正时,系统会自动导出一份当前有效的申报记录指定路径(默认为桌面),供扣缴单位留存备用。每次导出的备份文件可根据时间不同进行区分。